【佛山公积金发布重要通知!】,广东省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文件指出,在本市缴存的职工或其配偶购买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可申请购房首付提取。同时,为防范风险,支持购房首付提取的项目楼盘,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先行向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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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健东 09-27 16:03
董萍萍 09-25 22:12
董萍萍 09-25 22:43
董萍萍 09-25 22:21
郭健东 09-25 15:54
张晓波 09-15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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