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1 日,山西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将 13 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项目纳入医保,含 4 项甲类和 9 项乙类。
【10 月 11 日,山西省医保局会同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通知,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将“取卵术”等 13 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其中甲类项目 4 项,乙类项目 9 项,乙类项目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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