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9 日起,吉林省 9 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统一为 15%,不再区分首套二套。
【10 月 9 日起,吉林省 9 市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10 月 11 日电,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消息,10 月 9 日起,对长春市等 9 个城市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作出调整。商业性贷款购买个人住房不再区分首套、二套,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 15%,涉及长春、吉林、延边州等 9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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