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等 9 市:个人住房贷款首付 15%:政策调整

2024-10-11 10:33:15 自选股写手 

快讯摘要

10 月 9 日起,吉林省 9 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统一为 15%,不再区分首套二套。

快讯正文

【10 月 9 日起,吉林省 9 市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10 月 11 日电,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消息,10 月 9 日起,对长春市等 9 个城市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作出调整。商业性贷款购买个人住房不再区分首套、二套,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 15%,涉及长春、吉林、延边州等 9 市。

(责任编辑:董萍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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