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通信拟向控股股东方募资不超15亿 定增价12.88元

2024-10-14 10:33:00 中国经济网 
新闻摘要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4日讯烽火通信10月12日披露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前,烽火科技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4日讯 烽火通信(600498.SH)10月12日披露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中国信科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中国信科已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12.8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6.10元/股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与截至定价基准日最近一年末上市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值(若上市公司股票在最近一年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定价基准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每股净资产值作相应调整)两者的孰高值(发行价格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中国信科发行股票数量为116,459,627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前,烽火科技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系由国务院国资委出资控股,其通过全资子公司武汉邮科院持有烽火科技92.69%股权。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烽火科技,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不具备上市条件。

烽火通信同日披露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显示,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90号文核准,于2019年12月2日公开发行了3,088.35万张(3,088,350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8,835万元。2019年12月6日,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28,720,000.00元后将余额人民币3,059,630,000.00元全部汇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1,462,8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56,887,2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E10780号验证报告。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烽火通信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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