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5 日,莆田住建局发函,多项房地产政策调整,涉及调控、公积金等,还有契税补贴及产权份额约定等措施。
【10 月 15 日,福建省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10 月 14 日发布相关意见函】文件指出,取消各类调控限制措施,包括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以及合同网签备案注销限制等。还取消了楼栋建筑形象进度超过 50%未办预售许可证下调销售均价限制,鼓励楼盘现房销售,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并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超过 24 个月的县区,在特定期间购房可获契税返现补贴,每套最高不超 2 万元。房地产企业可与购房人约定产权份额,减轻购房人初始负担。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在不同区间的县区,有相应的土地供应原则,库存超量的规划片区会暂停供应相应用途商品房用地。未纳入片区规划的以镇街为区域统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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