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新规 11 月施行

2024-10-16 13:51:15 自选股写手 

快讯摘要

10 月 16 日,上海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业务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调整,提高限额,增加提取频次,有效期五年。

快讯正文

【10 月 16 日消息,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通知,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业务相关事项,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在提高提取限额方面,通知明确,承租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每户家庭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承租本市市场租赁住房的,每户家庭月提取限额由 3000 元提高为 4000 元。新市民、青年人办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市人才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按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提取。在优化提取办理方面,通知明确,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申请办理市场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提取频次由每季度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

(责任编辑:张晓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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