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5 年起病残津贴新规

2024-10-18 16:42:15 自选股写手 

快讯摘要

10 月 18 日,两部委发布办法,2025 年 1 月 1 日起企业职工病残津贴新规出台,标准及领取等明确。

快讯正文

【10 月 18 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申请按月领病残津贴。 病残津贴月标准和支付期限依参保人员申领时的年龄、累计缴费年限等确定,其月标准在国家统一调基本养老金水平时同步调整。 参保人员领病残津贴,按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领病残津贴期间,不再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继续就业并按规定缴费,自恢复缴费次月起,停发病残津贴。

(责任编辑:董萍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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