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9 日,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典型案例】 2024 年 3 月 18 日,柳州市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对柳东新区某茶坊经营场所检查,发现店内有涉嫌侵犯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待售酒。 经查,当事人未落实进货查验责任,所售酒经辨认非茅台企业生产,违反相关规定,被依法作出没收违法商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 年 8 月 22 日,融水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某经营部检查,发现待售“特供酒”。 经查,当事人为吸引顾客,对购进米酒进行虚假包装销售,违反相关规定,被依法作出没收违法商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郭健东 10-17 17:24
王治强 10-17 08:33
董萍萍 10-11 09:21
董萍萍 10-08 11:21
王治强 09-24 08:36
贺翀 09-22 12:15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