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23 日起,北京、上海、海南、深圳 4 地启动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今后在试点地区,将取消互联网数据中心、内容分发网络、互联网接入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等业务的外资股比限制。试点地区内的外资企业,可按要求申请经营试点开放电信业务,我国将遵循“内外资一致”原则进行管理。增值电信业务是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附加的电信与信息服务,如互联网数据中心、电子商务及信息服务等。今年 4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相关通告及方案。截至 9 月底,共有 2220 家外资企业获准在华经营电信业务。专家称,开展试点将进一步丰富市场供给,激发创新活力,促进相关融合发展,催生数字新业态,促使行业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与国际衔接,塑造开放新优势。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董萍萍 10-23 12:33
刘畅 10-23 12:30
刘畅 10-22 15:39
贺翀 10-21 08:54
张晓波 10-19 22:03
刘畅 10-01 19:12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