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股份终止不超14亿元定增 Q3净利降35%

2024-10-31 10:38:01 中国经济网 
新闻摘要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31日讯滨化股份昨晚披露《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表示,自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来,一直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但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公司5月11日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显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购买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投资者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31日讯 滨化股份(601678.SH)昨晚披露《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公司表示,自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来,一直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但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公司5月11日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显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购买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17,410,882股(含),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4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24/74.2万吨/年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PO/MTBE)项目。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据滨化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08亿元,同比增长49.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08.43万元,同比减少35.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082.60万元,同比减少38.30%。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65亿元,同比增长39.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9亿元,同比减少32.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6亿元,同比减少30.8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2亿元,同比减少30.55%。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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