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 日,陕西 7 部门通知取消调减住房限制政策,积极试行房票安置。
【11 月 1 日,陕西省 7 部门发布通知】11 月 1 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7 部门印发通知,明确取消调减商品住房限制政策。支持各城市因城施策取消住房限购、限售、限价等限制性措施,已取消的要全面落实,未取消的抓紧评估,应调尽调、应取消尽取消。还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积极试行房票安置。在推动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中涉及安置被征迁居民的,优先采用房票安置。被征收人购买存量商品房可用房票抵付购房款,不足部分自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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