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4 日,港金管局拟明年 6 月底要求银行给无抵押消费信贷产品设 7 日冷静期,客户可全额还款无费用。
【11 月 4 日,香港星岛日报未援引消息来源称,香港金管局拟让银行给无抵押消费信贷产品提供至少 7 日冷静期。】在这冷静期内,客户能全额归还贷款给银行,无需缴任何手续费等费用。金管局暂定明年 6 月底落实该计划。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