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减利润4380.4万元,先河环保被ST!明起停牌

2024-11-10 21:16:00 大河财立方
新闻摘要
11月10日晚间,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到河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先河环保”变更为“ST先河”。河北证监局查明,先河环保在上市期间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初,先河环保将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河北正茂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河北正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河北正达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河北先进环保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四川先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久环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子公司的2021年年终奖,于2022年计提并跨期计入2022年的年度报告的成本费用中。由于对《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导致先河环保的控股股东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李玉国,同样被河北证监局处罚

【大河财立方消息】11月10日晚间,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先河环保)公告,收到河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先河环保”变更为“ST先河”。同时,公司股票将自2024年11月11日开市起停牌一天,12日开市起复牌。

河北证监局查明,先河环保在上市期间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2年初,先河环保将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河北正茂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河北正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河北正达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河北先进环保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四川先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久环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子公司的2021年年终奖,于2022年计提并跨期计入2022年的年度报告的成本费用中。2022年末,先河环保在未对2021年年终奖跨期计提问题进行更正的情况下,又将母公司及上述6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2022年年终奖计入2022年年度报告的成本费用中。

先河环保的上述行为,虚增2022年成本费用4380.40万元,虚减2022年利润总额4380.40 万元,虚减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1.89%,导致先河环保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中的利润总额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二、未按规定披露投资结构性存款产品事项

2022年1月25日至2023年1月30日,先河环保使用资金购买、持有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其中,2022年4月18日、26日,持有银行结构性存款最高余额达4.4亿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0.73%。期间,先河环保未披露上述投资结构性存款产品事项。

鉴于先河环保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投资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事项,构成《证券法》相关条款的违法行为。综上,河北证监局决定对先河环保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先河环保未如实披露的不仅是财务数据。

由于对《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导致先河环保的控股股东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清利”),第一大股东李玉国,同样被河北证监局处罚。

河北证监局查明,青岛清利的违法事项如下:

一、在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部分存在虚假记载。

2022年5月30日,青岛清利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先河环保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先河环保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玉国于2022年5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青岛清利转让了566.75万股先河环保股份,且将其持有的先河环保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清利)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5186.95万股股份表决权委托给青岛清利行使。青岛清利合计控制先河环保5753.69万股股份表决权,成为先河环保控股股东。张菊军间接持有青岛清利51%的股权,为青岛清利的实际控制人。

经河北证监局查明,王光辉通过控制青岛清利公章证照和财务账簿等核心资料,经上海光和贸易有限公司和中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青岛清利49%的股权,筹措青岛清利收购先河环保的主要资金等方式,对青岛清利施加重大影响,并能够实际支配青岛清利的行为。《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披露的信息与上述情况不符。

二、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部分存在重大遗漏。

2022年5月30日,青岛清利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了《股份转让和表决权委托框架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及《股份转让和表决权委托之补充协议》3份协议的主要内容。经查,2022年4月6日至5月4日期间,就收购先河环保事宜,青岛清利与李玉国除上述3份协议外,还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股份转让和表决权委托之补充协议(二)》《股份转让和表决权委托之补充协议(三)》等5份协议】(以下简称《上述协议》)。青岛清利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未披露《上述协议》中对股份转让价格和表决权委托事项进行的补充约定。

李玉国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在2022年5月30日通过先河环保披露的《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未披露《上述协议》中对股份转让价格和表决权委托事项进行的补充约定。

根据《证券法》相关条款,河北证监局决定:对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李玉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实习编辑:陈星冉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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