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1 日,上海印发自贸区暂时进境修理试点监管方案,明确货物流向管理及税收等规定。
【11 月 11 日,上海市商务委等五部门和单位印发相关监管方案】其中提到,要严格货物流向管理。暂时进境修理货物办理进境手续时原则上应明确修理后货物去向,海关按保税维修方式办理手续。修理后货物复运出境的,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不复运出境转为内销的,按要求办理进口手续,以修理后货物的实际报验状态验核许可证件,照章征收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对属于国家禁止进口、未经准许的限制进口货物、需实施装运前检验但因暂时进境修理未实施的进口货物,修理后应复运出境,不得转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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