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2 日,深圳出台新《规定》,2025 年 1 月 1 日实施,构建多层次博士后资助标准,调整出站留深补助。
【11 月 12 日,深圳市出台新一轮《深圳市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将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该规定加快建立多层次博士后资助体系,加大对国际人才吸引力,提升博士后招收和培养质量。符合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来深从事博士后的,每人最高资助 60 万元;流动站博士后每人最高资助 42 万元;其他博士后每人最高资助 36 万元。不再设置设站单位一次性资助和日常经费补助项目,将博士后“出站留深科研资助”调整为“出站留深生活补助”,标准提高至 36 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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