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光拟1亿欧元出海收购JAI股权 股价放量收长阴线

2024-11-14 16:11:01 中国经济网 
新闻摘要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4日讯凌云光昨日晚间发布关于收购JAI公司股权的公告。在估值基准日2024年03月31日,JAIA/S及其子公司即JAIA/S旗下所有工业相机业务相关的总资产账面价值37,229.00千欧元,总负债17,071.00千欧元,所有者权益为20,158.00千欧元。采用收益法估值,JAIA/S及其子公司即JAIA/S旗下所有工业相机业务相关股东全部权益价值107,000.00千欧元,折合人民币82,100.00万元,较账面所有者权益增值86,842.00千欧元,折合66,664.26万元人民币,增值率431%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4日讯 凌云光(688400.SH)昨日晚间发布关于收购JAI公司股权的公告。凌云光今日开盘报27.30元,涨幅12.25%,盘中股价回落,涨幅收窄。截至今日收盘,该股收长阴线,报24.56元,涨幅0.99%,振幅12.34%,成交额5.65亿元,总市值113.84亿元。

凌云光表示,基于整体战略布局,为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矩阵,提升海外市场拓展能力,促进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凌云光智能视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北京凌云光”)及全资孙公司SINGPHOTONICS SMART VISION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凌云光”)以现金形式收购由JAI GROUP HOLDING ApS控制的JAI A/S(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或“JAI”)99.95%股权(其中4.38%为库存股),交易对价预计为1.03亿欧元(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本次收购范围包括JAI及其子公司(不包含JAI Aviation ApS及JAI Inc.),即JAI所有工业相机业务。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其他方式筹集资金,最终交易金额以实际交割时确认为准。

同时,在交割前或者交割后,凌云光拟以现金形式收购或者强制赎回少数股东持有的标的公司剩余0.05%股权,最终凌云光将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

公告显示,JAI作为全球机器视觉行业领先者,拥有五十余年的发展历史,公司总部位于丹麦,研发与生产位于日本,其主要从事工业面阵扫描和线阵扫描相机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多类功能丰富、质量可靠的标准工业相机产品,广泛服务于工业4.0、半导体检测、食品分拣、生命科学等多个领域,服务全球范围内的市场需求,尤其在欧、美、日等高端市场具有较好的市场占有率与客户口碑。

在估值基准日2024年03月31日,JAIA/S及其子公司(不包含JAI Aviation及JAI Inc.)即JAIA/S旗下所有工业相机业务相关的总资产账面价值37,229.00千欧元,总负债17,071.00千欧元,所有者权益为20,158.00千欧元。

采用收益法估值,JAIA/S及其子公司(不包含JAI Aviation及JAI Inc.)即JAIA/S旗下所有工业相机业务相关股东全部权益价值107,000.00千欧元,折合人民币82,100.00万元,较账面所有者权益增值86,842.00千欧元,折合66,664.26万元人民币,增值率431%。

采用市场法估值,JAIA/S及其子公司(不包含JAI Aviation及JAI Inc.)即JAIA/S旗下所有工业相机业务相关股东全部权益价值104,000.00千欧元,折合人民币79,800.00万元,较账面所有者权益增值83,842.00千欧元,折合64,325.71万元人民币,增值率416%。

凌云光表示,收益法受企业未来盈利能力、资产质量、企业经营能力、经营风险的影响较大,而被估值单位未来经营效益、盈利能力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且具有波动性,故本次估值不选择收益法结果。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估值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市场法具有估值角度和估值途径直接、估值过程直观、估值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估值结果说服力强的特点,且选取公司来自国际成熟资本市场数据,在国内外的产权交易市场中,各类投资者及投行较多采用市场法进行定价且更容易被交易双方所接受,因此本次估值选用市场法的估值结果作为最终估值结论。

在对两种方法的估值结果进行分析比较后,以市场法估值结果作为估值结论,即,在估值基准日2024年03月31日,JAIA/S及其子公司(不包含JAI Aviation及JAI Inc.),即JAIA/S旗下所有工业相机业务相关股东全部权益估值为104,000.00千欧元(大写:壹亿零肆佰万欧元整),折合人民币79,8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亿玖仟捌佰万元整)。

2024年11月13日,凌云光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JAI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凌云光股东大会审议。

凌云光提示,本次交易涉及公司、交易标的及交易对方内外部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且涉及资金跨境投资,尚需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完成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程序,本次交易能否完成上述备案以及最终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该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风险。

凌云光于2022年7月6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开发行股份数为9,0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10,35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22.33%(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价格为21.93元/股。凌云光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金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军锋、李剑平。

凌云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97,370.00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226,975.50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0,528.33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208,054.56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凌云光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比原拟募资多30528.33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58054.56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凌云光于2022年6月29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该公司原拟募资150,000.00万元,分别用于工业人工智能太湖产业基地、工业人工智能算法与软件平台研发项目、先进光学与计算成像研发项目、科技与发展储备资金。

凌云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总额为:16,841.67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之前);18,920.94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之后)。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为12,815.90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为14,888.29万元。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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