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4 日,财政部等三部门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明确相关条件及限制。
【财政部等三部门: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11 月 14 日讯,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通知,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从启运港启运报关出口,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承运,从铁路转关运输直达离境港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运输企业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运输工具为火车班列或铁路货车车辆。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分类管理类别为一类或二类,且在海关备案(失信企业除外),危险品不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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