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风险管理公司规则:2025 年起实施

2024-11-15 17:03:15 自选股写手 

快讯摘要

《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管理规则》2025 年 1 月 1 日实施,规则发布前及过渡等事项有说明。

快讯正文

【《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管理规则》2025 年起实施】11 月 15 日讯,中国期货业协会制定了相关规则,经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布,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为确保业务平稳有序衔接,有多项事项说明。规则发布前,已备案基差贸易的公司可开展贸易类业务,已备案仓单服务的可开展资金类业务。已备案基差贸易和场外衍生品业务的公司,可开展含权贸易。同一期货公司设两家风险管理公司分别备案相关业务的,开展贸易类业务的公司可开展含权贸易。规则第四章至第六章,自实施日起设 6 个月过渡期。不符合规定的公司应自主整改,过渡期满未完成整改,协会将依规采取纪律处分措施。关于风险管理公司月度统计指标数据报送的调整事项,协会将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刘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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