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风险管理公司:新规则 2025 年实施

2024-11-15 17:06:15 自选股写手 

快讯摘要

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新业务管理规则,自 2025 年 1 月 1 日实施,设 6 个月过渡期,另有相关业务说明。

快讯正文

【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管理规则》,2025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为确保业务平稳衔接,规则发布前已备案基差贸易的风险管理公司可开展贸易类业务,已备案仓单服务的可开展资金类业务。已备案基差贸易和场外衍生品业务的风险管理公司,可开展含权贸易。同一期货公司设两家风险管理公司分别备案上述业务的,开展贸易类业务的可开展含权贸易。本规则第四章至第六章,自实施之日起设 6 个月过渡期。不符合规定的应自主整改,期满未完成整改,协会将依规采取纪律处分措施。关于风险管理公司月度统计指标数据报送的调整事项,协会将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刘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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