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5 日起,广州施行商品房配建车位车库与房同步销售通知,满足业主需求,不得捆绑销售,款项纳入监管。
【11 月 15 日,广州市住建部门有新动作!】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配建车位车库与商品房同步销售的通知》,自今日起施行。广州市辖区范围内商品房项目配建车位车库可按规定与商品房销售同步,已办理地下车位车库首次登记的,可申请同步销售。建筑区划内,规划车位车库应先满足业主需要。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将车位车库同步销售方案等信息书面告知业主,并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单独公示,不得捆绑销售,车位车库销售款项纳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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