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9 日,中石油原董事长王宜林受贿案被提起公诉,指控其利用多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11 月 19 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王宜林涉嫌受贿一案有新进展!】 王宜林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宜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王宜林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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