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9 日,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朱从玖因受贿超 1 亿被判无期,部分情节从轻处罚。
【11月19日,浙江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朱从玖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22年,朱从玖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上市、融资贷款、企业经营等事项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5亿余元。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朱从玖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归案后如实供述,主动交代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到案,依法可从轻处罚,遂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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