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9 日,伟时电子及相关责任人因信披违规收江苏证监局警示函,时任董秘担主责。
【11 月 19 日,伟时电子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警示函表明,伟时电子在上证 e 互动发布的相关信息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违反相关规定。同时,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也违反规定。时任董秘陈兴才对此承担主要责任。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相关事项,将吸取教训,增强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学习,强化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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