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科技: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19 20:57:47 和讯网 
新闻摘要
证券代码 688169?????证券简称 石头科技????????公告编号 2024-085?????????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 无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24?年?11?月?19?日?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安居路?17?号院?3?号楼石头科技大厦会议室?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299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61,766,800比例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二、????议案审议情况?非累积投票议案??审议结果 通过??表决情况 ?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5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安居路 17 号院 3 号楼石头科技大厦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29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61,766,800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孙佳女士主持

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总监王璇女士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61,636,407 99.7888 51,417 0.0832 78,976 0.128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企业类型、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61,633,355 99.7839 44,713 0.0723 88,732 0.1438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效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当选

(%)

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女士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效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当选

(%)

建先生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捷先生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效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当选

(%)

女士为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的议案》

峰先生为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更 2024 年

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

议案》

更注册资

本、企业类

型、增加公

司经营范

围及修订

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举昌敬先

生为公司

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

议案》

举孙佳女

士为公司

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

议案》

举黄益建

先生为公

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

议案》

举蒋宇捷

先生为公

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

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持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议案 2 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姚金、成净宜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

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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