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2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
动的倡议》,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承担起高质量发展和
提升自身投资价值的主体责任,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奥普科技”)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
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着力提质增效
近年来公司坚持科技创新,持续践行“奥普不只是浴霸”、“浴霸不只是取暖”、
“一站式空间解决方案”的发展战略,秉持“电器 + 家居”双基因并行的发展路径。
公司的电器类产品立足于浴霸的核心技术,将产品布局延伸至晾衣机、光源照明、
通风扇、厨房空调等,朝着功能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家居类产品以电器模块
为核心结合集成吊顶、墙面的基础材料,朝着场景化、快装化、一站式空间解决
方案的方向发展。公司鼎力促进产品迭代创新,加速布局浴室、厨房和阳台顶部
空间业务,持续深化渠道革新升级,全面赋能经销商,实现高效率运营和稳健发
展。
者需求,迭代推出了系列科技电器新品,如热能环浴霸、空气管家浴霸、美容舱
浴霸、烘干型晾衣机、厨房空调等,积极拓展各类创新渠道,促进了线上线下、
境内境外销售的融合。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 128,851.9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18,645.5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 17,259.63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50.61 万元。
未来公司将继续围绕核心经营战略,立足于浴室、厨房和阳台三个顶部空间,
以及主营产品浴霸的核心技术体系开展技术迭代、研发创新和品类扩张,全面向
智能化、数字化、健康化、年轻化的全屋环境电器方向延伸拓展,进一步提高市
场占有率,巩固行业地位,夯实公司的发展根基。
二、重视股东回报,提升投资价值
公司立足于公司长效经营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重视股东投资回报的稳定性
和连续性,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实施稳
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自 2020 年上市以来,累计实施现金分红 6 次,合
计分红金额约为 124,660.91 万元人民币。2019 年度至 2023 年度,公司每年度分
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均达到当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45%以
上。2024 年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度中期分红,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润的比例为 93.31%。
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
制度的规定,并综合考虑了公司战略规划、盈利能力、财务状况等因素,制定了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保证了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增加了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
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增强投资
者信心,公司于 2021 年、2022 年和 2024 年进行了三次股份回购。2021 年和 2022
年合计回购金额 15,104 万元人民币。公司 2024 年回购方案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册资本,截至 2024 年 10 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金额 5,499.19 万元(不含交易费
用)。
未来,公司将在稳健经营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结合公司经营
现状、业务发展规划及营运资金投入情况等,为投资者提供连续、稳定的现金分
红,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落实打造股东价值回报的长效机制。
三、重视信息披露质量,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优化信息披
露工作,努力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
同时提高公告的可读性、直观性,将公司营运情况、财务状况结合,全面呈现给
投资者,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自上市以来,着力提升投资者沟通
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投资者关系 管理,形成了多层次沟通机制,通过股东
大会、业绩说明会、现场及线上调研、“上证 e 互动”、投资者关系邮箱、热线电
话等多种途径保持与投资者及时高效 的沟通与交流,充分了解投资者诉求,解
答投资者疑问,提取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未来公司将继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
通过数字化等高效便捷的方式强化与投资者的沟通,积极高效组织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沟通交流会等,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水平。
四、坚持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高度重视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2024 年 4 月,公司根据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最新修
订内容,对《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 8 项规则及制度条款内容进行了修订。未来公司将持续深入落实独立董
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推动独立董事履职与企业内部决策流程有效融合,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在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等
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建立健全法人
治理结构。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依法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其股东权利,不存在
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群体,始终保持紧密沟通。公司做好监管政策研究学
习,及时传递监管动态和法规信息,确保“关键少数”能够迅速响应并适应不断变
化的监管环境;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内外部合规培训,进一步提升“关键少数”
的履职能力和责任感,持续铸牢敬畏意识、合规意识。此外,公司为独立董事履
职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并指定人员协助独立董事高效、畅通履行职责。
本次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计划方案,不构成业绩承
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调整、行业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王治强 11-19 17:34
郭健东 11-18 17:10
郭健东 11-14 17:40
张晓波 11-13 23:10
刘静 10-30 20:40
刘畅 10-29 19:40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