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4-074
转债代码:113573 转债简称:纵横转债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弃权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明霖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
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以 2024 年 11 月 20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1 名激励对象授予 5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5.35 元/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预留授予条件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核查公司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
有关规定,对本次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在获授股票期权时已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权的 1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
要求,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预留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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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波 11-20 18:40
刘畅 11-20 18:40
刘畅 11-20 17:30
董萍萍 11-14 22:00
刘静 11-05 22:50
刘畅 11-05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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