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1月20日,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杭州高新)公告称,公司及董事长胡宝泉因2023年12月26日发生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分别收到杭州市余杭区应急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事故发生在公司南区PVC车间,导致一人死亡。调查认定公司未能排查隐患,对事故负有管理责任,董事长胡宝泉负有领导责任。公司被罚款37万元,胡宝泉被罚款17.35万元。
杭州高新称,事故发生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处理善后工作,认真总结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整改专项工作,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及安全问题整改工作。公司已按照区应急管理局的要求完成整改,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大投入保障,增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相关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责编:陶纪燕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郭健东 11-19 17:33
郭健东 11-19 16:51
张晓波 11-19 11:33
张洋 11-18 06:49
王刚 11-16 09:50
张晓波 11-08 13:33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