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21 日,冠城新材独董胡超违规买卖股票,被福建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
【11 月 21 日,冠城新材公告称】公司独立董事胡超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胡超因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其记入诚信档案数据库。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