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摘要
11 月 22 日,黔南州调整优化公积金政策,支持“又提又贷”及提取支付物业费,有相关额度限制。
快讯正文
【贵州省黔南州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优化】11 月 22 日电,贵州省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继续执行并优化公积金“又提又贷”政策。在黔南州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家庭购首套及二套自住住房,可先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不足再贷款,提取与贷款总金额不超所购房屋总价款。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缴存人在该区域内缴纳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实行报账制每年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一年实缴物业服务费,最高不超 3000 元/年/户。
(责任编辑:张晓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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