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延长婚假 11 月 25 日发布公告

2024-11-26 13:54:30 自选股写手 

快讯摘要

11 月 25 日山东卫健委公告,明确提出延长婚假,相关假期工资福利不变。

快讯正文

【11 月 26 日消息】11 月 25 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就《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公开征求意见,明确提出延长婚假。其中提到,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将“增加的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修改为“婚假、陪产假、育儿假和增加的产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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