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27 日,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并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从多方面改进完善。
【11 月 27 日,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并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
《办法》依近年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要求进行了修订。
其一是完善评价内容,引导银行加大服务供给等。其二是优化指标设置和评价标准,注重服务实效评价。其三是改进评价机制,考虑地区差异,强化监管协同联动,给予省级派出机构一定自主权。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