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28 日,重庆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利好购房者】通知指出,缴存人家庭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拟购住房区县无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按首套住房标准执行。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购住房的,在购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缴存人家庭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将现有全市唯一住房的商业性住房贷款置换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利率按首套住房标准执行。2025 年 1 月 1 日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到期时间男性延长到 68 岁、女性延长到 63 岁,或延长到缴存人法定退休年龄后 5 年,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 3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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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畅 11-27 21:12
刘畅 11-27 21:15
董萍萍 11-26 11:16
张晓波 11-21 12:51
贺翀 11-02 22:33
贺翀 11-03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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