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业务持续亏损 福莱蒽特控股孙公司拟停产歇业

2024-11-29 10:25:01 中国网财经 
新闻摘要
中国网财经11月29日讯11月28日晚间,福莱蒽特公告称,鉴于光伏行业竞争环境及其新能源本身销售不畅、持续亏损现状,拟对控股孙公司杭州福莱蒽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实行停产歇业。资料显示,福莱蒽特间接持有福莱蒽特新能源86%股权。新能源公司2024年1-9月营业总收入2809.88万元,占公司合并数据比例3.82%;2024年1-9月净利润-1457.26万元,占公司合并数据比例-42.25%

中国网财经11月29日讯 11月28日晚间,福莱蒽特(605566.SH)公告称,鉴于光伏行业竞争环境及其新能源本身销售不畅、持续亏损现状,拟对控股孙公司杭州福莱蒽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实行停产歇业。

福莱蒽特表示,因旗下新能源目前处于亏损状态,短时间内难以扭亏,福莱蒽特新能源停产将减少公司经营亏损,减少其对公司业绩的负面影响,避免继续生产造成更大规模的亏损和资金投入,有利于降低运营成本。

资料显示,福莱蒽特间接持有福莱蒽特新能源86%股权。新能源公司2024年1-9月(未经审计)营业总收入2809.88万元,占公司合并数据比例(按绝对值计算)3.82%;2024年1-9月(未经审计)净利润-1457.26万元,占公司合并数据比例(按绝对值计算)-42.25%。

福莱蒽特称,福莱蒽特新能源所经营业务并非为公司主要业务,停产歇业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当晚,福莱蒽特还披露一则收到《警示函》的公告,因其监事李纪刚的父亲李乐忠短线交易公司股票,李纪刚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公告显示,李纪刚作为福莱蒽特监事,其父亲李乐忠于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2日期间,存在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的行为。其中,买入6200股,金额9.97万元;卖出6200股,金额10.57万元,收益5974元已上交公司。

该行为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显示,福莱蒽特主营业务为分散染料及其滤饼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责任编辑:董萍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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