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4 日,读者传媒决定退出惠州项目,转让 10%股权,终止“读者”冠名,保护品牌。
【12 月 4 日,读者传媒公告决定退出惠州市读者文化园项目】读者传媒称,公司决定终止对该项目“读者”冠名权,并公开挂牌转让其及下属子公司读者数码持有的惠州市读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合计 10%的股权。经合作方协商一致,拟签署补充协议,公司退出后已取得的品牌特许权使用费 1440 万元,相关方后期不得主张返还。鉴于行业形势及项目挑战,公司终止授权惠州项目使用“读者”字号、商标及商誉,以保护品牌,避免不利影响。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