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6 日,广州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公布,自 24 年 12 月 30 日施行,涉及多项管理措施及总量控制。
【12 月 6 日,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公布,自 2024 年 12 月 30 日起施行。】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超十五公里将被禁止,且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通讯工具、浏览电子设备及吸烟、饮食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电动自行车若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所有人、驾驶人拒不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扣留车辆。一个星期内有三次以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骑手,企业要实行派单管控。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城市道路交通状况和发展导向,综合考虑交通出行需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总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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