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601011.SH)及相关人员收黑龙江证监局警示函

2024-12-09 16:56:28 智通财经 
新闻摘要
智通财经APP讯,宝泰隆发布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焦云、焦强、李清涛、秦怀、常万昌、刘欣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2022年在建工程减值测试资产组变更未提供合理性依据;二、重大诉讼进展未及时披露;三、2023年年报中前五大供应商信息披露不准确。宝泰隆时任董事长焦云、董事长焦强、时任总裁李清涛、总裁秦怀、财务总监常万昌、董事会秘书刘欣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分别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智通财经APP讯,宝泰隆(601011.SH)发布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焦云、焦强、李清涛、秦怀、常万昌、刘欣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0号)。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2022年在建工程减值测试资产组变更未提供合理性依据;二、重大诉讼进展未及时披露;三、2023年年报中前五大供应商信息披露不准确。

宝泰隆时任董事长焦云、董事长焦强、时任总裁李清涛、总裁秦怀、财务总监常万昌、董事会秘书刘欣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分别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焦云、焦强、李清涛、秦怀、常万昌、刘欣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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