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12月10日,西藏珠峰(600338)近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发出的两份警示函,分别为《关于对黄建荣、张杰元、胡晗东、宋孜谦、秦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一)》)和《关于对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二)》)。这两份文件揭露了公司在信息披露和内部管理方面的多项违规行为。
《警示函(一)》指出,西藏珠峰存在关联交易账务处理及信息披露不准确、未审议及披露关联交易、未披露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的相关协议、未及时披露担保进展情况等违规行为。这些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黄建荣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杰元、宋孜谦、胡晗东、秦啸分别作为公司时任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监事,均因未能勤勉尽责而被追究责任。
《警示函(二)》则直接针对公司,指出西藏珠峰除了上述违规行为外,还存在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的问题。这些行为同样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西藏监管局决定对西藏珠峰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要求在收到警示函后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张晓波 12-02 18:20
张晓波 11-28 19:50
王治强 11-26 21:40
郭健东 11-23 19:39
张晓波 11-23 18:55
张晓波 11-15 02:20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