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著协诉“酷我音乐”侵权案胜诉获赔近12万元】证券时报e公司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官微消息,近日,就音著协诉腾讯音乐集团旗下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酷我音乐”)侵害音乐作品信息...
【音著协诉“酷我音乐”侵权案胜诉获赔近12万元】证券时报e公司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官微消息,近日,就音著协诉腾讯音乐集团旗下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酷我音乐”)侵害音乐作品信息权纠纷一案,音著协已全部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二审判决书。二审法院在判决中认定:酷我音乐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依法予以维持。一审法院在判决中认定:酷我音乐的行为侵害了音著协对涉案歌曲享有的信息权,酷我音乐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一审法院综合考虑涉案作品知名度,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方式、性质和过错程度等因素,判决酷我音乐向音著协赔偿近12万元人民币。音著协已经对腾讯音乐集团多次提起侵权之诉,已经生效的判决中,法院全部判决腾讯音乐集团旗下平台构成侵权,其他亦有多起对QQ音乐、酷我音乐、酷狗音乐、全民K歌平台的维权诉讼案件正在法院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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