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灵活就业公积金办法 12 月 25 日实施

2024-12-20 13:33:15 自选股写手 

快讯摘要

12 月 20 日,天津发布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制度办法,2024 年 12 月 25 日实施,相关提取政策明确。

快讯正文

【12 月 20 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重要办法!】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天津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起实施,参加自愿、退出自由。灵活就业人员租赁住房、购买自有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等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参照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执行。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照在职职工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责任编辑:张晓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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