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3 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同意新希望化工投资六个月内增持民生银行不超 6800 万股股份。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同意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二级市场增持民生银行股份】12 月 23 日电,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告,同意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自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民生银行不超过 68000000 股股份增持后,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民生银行不超过 2239504689 股股份,持股比例不超过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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