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兴能源: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4-12-23 20:05:00 证券时报网 
新闻摘要
证券时报e公司讯,远兴能源12月23日晚间公告,12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中国证监会内蒙古监管局查明,公司未按规定披露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及进展情况。中国证监会内蒙古监管局拟决定 一、对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二、对宋为兔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证券时报e公司讯,远兴能源(000683)12月23日晚间公告,12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中国证监会内蒙古监管局查明,公司未按规定披露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及进展情况。中国证监会内蒙古监管局拟决定:一、对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二、对宋为兔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三、对孙朝晖、纪玉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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