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4 日,新疆证监局对五矿证券出具警示函,因其承销“23 新化 K1”债券核查工作违规。
【12 月 24 日,新疆证监局对五矿证券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五矿证券作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3 新化 K1”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在相关核查工作中存在问题。对发行人非经营性往来占款、贸易业务收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核查不到位,个别财务报表科目分析核查不充分,尽职调查工作底稿不规范,不符合相关要求,违反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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