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邦服饰(002269.SZ)及相关人员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

2024-12-24 20:13:07 智通财经 
新闻摘要
智通财经APP讯,美邦服饰发布公告,公司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成建先生、财务总监李莹女士于2024年12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周成建、李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其中422平方米在2023年末仍在用于公司品牌直营店经营,直至2024年9月才对外出租,导致上海康桥东路800号园区房产整体在2023年末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二条、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公司2023年年报中投资性房地产确认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智通财经APP讯,美邦服饰(002269.SZ)发布公告,公司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成建先生、财务总监李莹女士于2024年12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周成建、李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美邦服饰子公司上海库升服饰有限公司名下上海康桥东路800号园区共3幢房屋建筑物、产证面积32,202.84平方米,公司在2023年年报中将上述房产整体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经查,其中422平方米在2023年末仍在用于公司品牌直营店经营,直至2024年9月才对外出租,导致上海康桥东路800号园区房产整体在2023年末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二条、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公司2023年年报中投资性房地产确认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美邦服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美邦服饰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成建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周成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美邦服饰财务总监李莹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李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责任编辑:郭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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