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允许金融机构依实际优化监督机构设置,自印发日施行。
【金融监管总局允许金融机构依据自身情况由下设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责,可不设监事会或监事】金融监管总局于近日印发《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且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该《通知》指出,允许金融机构按照自身实际,对监督机构设置予以优化。其既能够继续保留监事会、监事,也能够选择让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责,不设立监事会或监事。职工人数在三百人以上的机构,除依法设立监事会并有职工监事的之外,其成员当中应当有职工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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