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5 日,威龙股份公告,实控人闫鹏飞涉挪用资金被监视居住,公司运作未受重大影响,控制权未变。
【12 月 25 日,威龙股份公告,公司实控人闫鹏飞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桓台县公安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及实控人占用资金情况。闫鹏飞未在公司任董监高职务,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该事项不影响公司运作及日常经营活动,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制权未变,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开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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