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讯,商务部今日发布公告,决定自2024年12月29日起,对原产于台湾地区、马来西亚和美国的进口正丁醇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刘畅 12-27 10:49

王治强 12-25 15:34

刘静 12-09 17:19

王治强 12-04 07:42

王治强 12-02 07:42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