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7 日,新加坡最高法院对兴隆贸易创始人林恩强及其子女的破产令于 12 月 19 日生效,林恩强此前已获刑并同意支付 36 亿美元。
【12 月 27 日,新加坡最高法院针对兴隆贸易公司创始人林恩强及其子女作出的破产令于 12 月 19 日生效。】12 月 28 日,据新加坡政府电子版宪报,林恩强子女二人均为公司董事。今年 11 月,新加坡石油大亨、兴隆集团创始人林恩强因一起案件中欺骗汇丰控股并唆使伪造证件,被法院判处 17 年半监禁。林恩强及其子女今年 9 月同意在另一起民事案件中向其公司的清算人和债权人汇丰支付 36 亿美元,并表示将申请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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