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30 日,财政部通知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原则上不低于 30%,部分 100%采购。
【12 月 30 日,财政部办公厅就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提出新要求!】主管预算单位需统筹确定本部门年度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若新能源汽车能满足实际使用需求,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其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30%。其中,对于路线相对固定、使用场景单一、主要在城区行驶的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原则上要 100%采购新能源汽车。采购车辆租赁服务的,应优先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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