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占用资金75.27亿元,ST旭蓝:清收无望,股票将停牌

2025-01-02 21:31:25 大河财立方
新闻摘要
1月2日,ST旭蓝公告,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75.27亿元,公司清收未有实质性进展,预计难以在整改期限届满前完成全部整改,公司股票可能自1月6日起被深交所实施停牌。根据公告,2024年7月5日,ST旭蓝收到深圳证监局下达的责令整改决定书,责令要求非经营性占用资金77.96亿元,应在六个月内归还。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5月8日,因ST旭蓝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报,证监会对该公司立案

【大河财立方消息】1月2日,ST旭蓝公告,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75.27亿元,公司清收未有实质性进展,预计难以在整改期限届满前完成全部整改,公司股票可能自1月6日起被深交所实施停牌。

根据公告,2024年7月5日,ST旭蓝收到深圳证监局下达的责令整改决定书,责令要求非经营性占用资金77.96亿元,应在六个月内归还。

若ST旭蓝未能在六个月内清收全部77.96亿元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ST旭蓝表示,上述责令整改事项的期限将于2025年1月5日届满。截至目前,距公司股票交易停牌仅剩20251月3日一个交易日。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5月8日,因ST旭蓝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报,证监会对该公司立案。同年9月6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ST旭蓝及东旭集团立案。这是证监会年内第二次对ST旭蓝立案。

此外,2024年9月2日,债权人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ST旭蓝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据悉,债权人已不再向深圳中院提出前述申请。

责编:史健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责任编辑:董萍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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