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6 日,三部门印发指引,提出建设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涵盖多项设施与机制,促进数据流通共享。
【1 月 6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印发《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该指引提出,要建设数据流通利用设施底座。包括按照统一要求建设,建立全国一体化分布式数据目录等。还要建立全国一体化分布式数字身份体系,构建统一的数据资产凭证等机制,实现数据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此外,建设数据泛在接入体系,建立与网络标识兼容的数据标识体系,以及数据目录分类分级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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